法規名稱: 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館得視需要,定期召開各專業諮詢委員會會議;由館長或各組(處、
  中心)主任召集,出席人員如下:
  一、諮詢委員。
  二、相關業務單位主管。
  三、館長指定人員。
  前項會議必要時得請有關單位主管或人員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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