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委員之選舉,應由水利會派員主持各選區選務,各投、開票所應置 主任管理員一人,管理員若干人,辦理投、開票工作,並置主任監察員 一人及監察員若干人,監察投票、開票工作。 前項主任監察員及監察員,由水利會就下列人員遴聘之: 一、地方公正人士。 二、各機關、團體、學校人員。 第一項管理員,如遇水利會人力不敷調用時,得比照前項規定遴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