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飲用水管理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1月27日

條文關聯

  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十五條規定之查驗或提供樣品、資料,或提供不
  實之樣品、資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
  處罰及強制執行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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