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8月26日

條文關聯

  重劃計畫書、圖經公告期滿後,重劃會得經會員大會之決議,送請直轄
  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八條規定公告禁止該重劃區內建築改
  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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