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下水道之計畫下水量、水力計算及流速規定如下:
一、計畫下水量依下列規定。但必要時,得依排水區域之實際情況酌予
增減:
(一)分流污水管渠以計畫最大時污水量。
(二)合流下水管渠以計畫逕流量加計畫最大時污水量。
(三)截流污水管渠以雨天時之計畫污水截流量。
二、管渠之水力計算採曼寧(Manning)公式
1 2 1
(V=─R─S─)
n 3 2
1 0.00155
23+─+────
n S
或庫特(Kutter)公式(V=────────────√RS)
0.00155 n
1+(23+────)──
S √R
,式中:V為流速(公尺/秒);n為粗糙係數;R為水力半徑(
公尺);S為水力坡度(分數或小數)。
三、污水管渠於計畫污水量時,最小流速為每秒零點六公尺,最大流速
為每秒三公尺。
四、合流管渠於計畫下水量時,最小流速為每秒零點八公尺,最大流速
為每秒三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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