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肥料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6月19日

條文關聯

  肥料登記證之核發、有效期間展延、註銷、撤銷或廢止,應由發證機關
  定期公告之。
〔立法理由〕
  「廢止」肥料登記證時發證機關亦應定期公告,故增列「廢止」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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