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91.01.22訂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4月9日

條文關聯

  會務委員選舉,水利會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形,就機關、學
  校、公共場所或其他適當處所,分設投票所。
  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開票完畢,開票
  所主任管理員與主任監察員即以書面宣布開票結果,並於開票所門口張
  貼。
  各開票所書面開票結果報告如與投開票報告表不同時,應以投開票報告
  表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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