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辦理特別評估後擬提升水位時,應依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一、條次變更。 二、現行第一項所規範事項,已於修正條文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二條明定, 為避免重複,爰予刪除。 三、現行第二項項次變更並配合修正援引條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