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工廠法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法所稱學徒包括技術生、養成工、見習生、輪調式建教合作班之學生等
,依照所訂契約在工廠中學習技藝者而言。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