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建築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20日

條文關聯

  建築物施工計畫書之內容應包括左列各項:
  一、承造人之主任技師、工地負責人、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姓名、
      地址、連絡電話。
  二、工程概要。
  三、施工程序及預定進度。
  四、施工方法及作業時間。
  五、施工場所佈置各項安全措施、工寮、材料堆置及加工場之圖說及配
      置。
  六、施工安全衛生措施:施工安全衛生設備、工地環境之維護及施工廢
      棄物之處理。
  前項施工計畫書於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或偏遠地區內,非供公眾使用
  或四樓以下之建築物,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得依據當地情形簡化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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