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153-§756-9)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數人負同一債務或有同一債權,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
另有訂定外,應各平均分擔或分受之;其給付本不可分而變為可分者亦同
。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