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

條文關聯

重劃計劃書經公告確定後,重劃會得視需要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申請辦理重劃區範圍邊界之鑑界、分割測量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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