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5月05日

條文關聯

  女子志願服士官役者,除依左列規定外,適用本條例其他各條之規定:
  一、(刪除)。
  二、常備士官,服現役年限為三年。
  三、預備役,依志願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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