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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5月05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八條
女子志願服士官役者,除依左列規定外,適用本條例其他各條之規定: 一、(刪除)。 二、常備士官,服現役年限為三年。 三、預備役,依志願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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