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鐵路路線測量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4月18日

條文關聯

導線交叉點之木椿應書(IP)之號數、線別公里公尺數,並應將該地點之
位置詳細記載,以便查尋。例如:(IP)15,A,50×923.58,(IP)15指第
十五號交叉點,A指線別,五十指公里數,923.58指公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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