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管制挖掘道路工程處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09月08日

條文關聯

  各管線機構於接獲施工單位挖損通知時,應即處理並派員搶修。其因而
  造成損害時應依法判定由施工單位與管線機構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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