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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庫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3月02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九條
財政部於收到各收入機關及國庫代理機關之月報表後,如核有已收未解 之款,應隨時通知該收入機關或其主管機關限期繳解,逾期不解者,查 明情節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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