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699
人,瀏覽人次:
91999687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市內電話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05月12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九條
電信機構出租之專用交換機總機、基地臺及分機,其最短租用期間,由 電信總局按其程式、容量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