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表流水取水地點之選定,應以左列各款為準: 一、流速和緩將來流心不致於變遷或河床上升降低之地點。 二、取水地點及其附近應為地質良好而不致因刷而破壞之地點。 三、避免污水流進之處所及有潮汐可到達之地點。 四、與防洪及其他水利設施及計畫相配合,並經水利主管機關認可之地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