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153-§756-9)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之權利,隨同移轉於受讓人。但與
讓與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者,不在此限。
未支付之利息,推定其隨同原本移轉於受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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