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內政部少年之家暫行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21日

條文關聯

  本家設左列各課,分別掌理左列事項:
  一、教學課:掌理義務教育聯繫、職訓規劃與執行、教學管理等事項。
  二、輔導課:掌理接案,個案調查、研究、個案生活、心理、學業、就
      業輔導及相關機關聯繫,個案疾病預防、環境衛生、衛生教育等事
      項。
  三、行政課:掌理文書、事務、出納、財產、購置管理、研考、檔案等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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