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0日

條文關聯

  不動產估價師應經常蒐集與不動產價格有關之房地供需、環境變遷、人
  口、居民習性、公共與公用設施、交通運輸、所得水準、產業結構、金
  融市場、不動產經營利潤、土地規劃、管制與使用現況、災變、未來發
  展趨勢及其他必要資料,作為掌握不動產價格水準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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