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秘書處職員退休撫卹暨資遣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3月13日

條文關聯

  退休金及撫卹金之給與,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規標準發給,但以
  發給一次退休金或撫卹金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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