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與多明尼加共和國間引渡條約
時間: 中華民國079年10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條約所稱締約一方之「領域」,應包括:
  一、在其管轄下之領土、領空及領海。
  二、屬於締約一方之軍事或公用之船、艦及航空器。
  三、在締約一方登記或其國民、公司或法人團體所有之船舶及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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