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海關查扣著作權或製版權侵害物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1月27日

條文關聯

  海關就查扣之申請,經審核符合本法第九十條之一第二項及前條規定者
  ,應即為查扣。
  查扣之申請須補正者,海關應即通知申請人補正。於補正前,通關程序
  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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