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水利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法所稱水利事業,謂用人為方法控馭,或利用地面水或地下水,以防洪
、禦潮、灌溉、排水、洗鹹、保土、蓄水、放淤、給水、築港、便利水運
及發展水力。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