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87
人,瀏覽人次:
88785570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訂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主任工程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五、其他交辦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