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航空保安建設費徵收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7月15日

條文關聯

  航空保安建設費客貨運部分均由民用航空運輸業代徵,如遇契約解除退
  還運費時,其原徵收之航空保安建設費應予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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