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10月28日

條文關聯

  中央政府各機關區分為主管機關、單位預算機關及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機
  關三級。
  前項各級機關單位之分級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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