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主任綜理中心業務,並指揮暨監督所屬職員;副主任襄助主任處理中心業務。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