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組織法
公布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6月19日

條文關聯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
二職等。
前項人員中二人,得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由師(一)級之相關醫事
人員擔任。
〔立法理由〕
本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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