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藥害救濟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9月08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健康照護
  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行政院衛生署為主管機關。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