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4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噸位,指依船舶國籍證書或遊艇證書登載之總噸位。
本辦法所稱客船,指船舶法第三條第二款所定非小船且乘客定額超過十二
人,以運送旅客為目的之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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