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環境研究院組織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條文關聯

本院置院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院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
二職等。
〔立法理由〕
本院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