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政府採購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

條文關聯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以下簡稱機關)辦理採購,依本法之規
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