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兼任子公司職務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2月22日

條文關聯

  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因投資關係兼任子公司職務,不受證券交易法第五
  十一條規定限制,但其資格條件仍應符合該子公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
  相關規定。
  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兼任子公司經理人職務以一個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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