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九二一震災震損公寓大廈原地重建融資額度及利息補貼作業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5月30日

條文關聯

  實施者得於領取重建建造執照後,檢附下列文件向內政部(以下簡稱本
  部)申請融資獎勵:
  一、申請書。
  二、建造執照影印本。
  三、採用鋼骨構造及鋼筋混凝土構造造價比較表。
  四、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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