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566
人,瀏覽人次:
96126094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司法院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4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本院直屬各機關首長交代,由本院派員監交。非本院直屬各機關首長交 代,由各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派員監交。 前項各機關主管人員交代,由各該機關派員監交。經管人員交代,由各 該機關派員會同該主管人員監交。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