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停止使用核發補助費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所稱公有市場之停止使用,指公有市場全部、整層或部分攤(
鋪)位停止使用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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