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左列科、室、中心,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安全管理科:消防安全檢查之策劃、執行、研究、諮詢,危險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及違規處理事項。
二、災害預防科:防災規劃、宣導、組訓、消防水源規劃、管理及水、
風、震災防護及防災科學教育館之規劃、管理等事項。
三、災害搶救科:災害搶救規劃、督導及緊急救護業務之規劃、督導、
管理及義勇消防人員組訓、運用、管理等事項。
四、火災調查科:火災原因之調查、鑑識、統計、分析及火災證明之核
發等事項。
五、後勤科:出納、事務管理、財產管理、廳舍營繕、通訊、消防裝備
器材供應採購及車輛、舟艇、器材之保養、維修、管理等事項。
六、秘書室:消防法規之制(訂)定、修正、整理、編纂、宣導及文稿
收發繕核、機要文電管理、文書、檔案、研考、印信、公關及不屬
於其他科、室、中心之事項。
七、訓練中心:消防人員教育訓練進修、消防學術倡導、研究發展等事
項。
八、救災救護勤務指揮中心:一一九報案受理、救災救護勤務之規劃、
指揮調度、督導考核、協調聯繫、各項救災救護與服務成果統計及
資訊業務處理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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