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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自來水事業工程設施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65年04月12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自來水工程計畫,必須先將左列圖說送請市主管機關審核,經核定後始 准將工程付諸實施: 一、工程計畫報告書。 二、詳細設計圖。 三、器材規格及施工說明。 四、施工預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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