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2月26日

條文關聯

  為加強樹木保護工作,主管機關得委託學術研究機構或民間團體,從事
  樹木之調查、研究、保育、教育、宣導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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