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犬貓收容服務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5月19日

條文關聯

飼主認領收容處所收容之犬、貓時,自收容日起至認領日止之飼料及管理
等服務費用,每隻每日收取新臺幣二百元,最高收取新臺幣二千四百元。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