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獎勵民間興辦社會住宅減徵地價稅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26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所稱社會住宅,指由政府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並提
供住宅戶數及面積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之住
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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