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2月28日

條文關聯

  建築物所有權人發現建築物有白華、析晶、鋼筋腐蝕、混凝土剝落等現
  象時,應自行委託相關專業鑑定機構鑑定,專業鑑定機構鑑定時,應就
  建築物結構安全及建築物氯離子含量作一明確判定,並將具體之處理建
  議措施作成報告書,鑑定報告書除送交當事人外,應同時送本府及鄉(
  鎮、市)公所備查。
  前項建築物如經鑑定屬高氯離子建築物者,本府得酌予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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