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中學新生入學應依據劃定學區予以列冊分發,其入學資格如下: 一、國民小學修業期滿,取得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書且不得逾十五歲。 二、設籍苗栗縣,並有居住事實。 逾十五歲學齡之國民申請分發入學時,應輔導其就讀國民中學附設國民 補習學校。但國小應屆畢業生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