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自治條例所稱營業衛生,係指前條各款規定營業之營業場所及從業人 員之衛生管理。 本自治條例所稱營業場所,指經營前條各款規定營業之場所。 本自治條例所稱從業人員,指於前條各款規定營業從事相關業務之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