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下列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財務管理科:市庫管理、公務機關財務管理、財務計畫評核、歲入
及對外投資、債券及債務管理、市營事業及基金之財務監督、投資
及開發效益評核、基層金融輔導等事項。
二、庫款支付科:支付案件之點收、審核與預算餘額查對、庫款支付事
項、支付帳務處理事項、空白市庫支票之請領、保管及簽放、市庫
支票換發、補發、作廢、掛失及註銷等事項。
三、菸酒管理科:私劣菸酒查緝及法令宣導、菸酒廠商管理輔導、私劣
菸酒查扣及銷毀等事項。
四、公產管理科:公用財產之管理、財產檢核與監督、市有公用財產管
理政策、計畫及法令之研訂、產籍之建制及更新、各管理機關財產
管理之輔導與協助、綜理各管理機關眷舍房地處理等事項。
五、非公用財產管理科:市有非公用財產之清查、出租、出售、借用、
撥用及被占用或閒置土地之管理利用、欠費催繳、司法訴訟、強制
執行及債權憑證管理等事項。
六、非公用財產開發科:市有非公用財產之開發經營、參與聯合開發、
合作開發、都市更新、重劃、區段徵收等建設開發計畫之擬訂與推
動、設定地上權、信託管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之推動與
列管、市有財產開發基金之管理等事項。
七、資訊室:財務管理、財產管理、庫款支付管理等財政資訊系統之規
劃、開發、管理、維護、教育訓練及財產地理資訊系統之建立與管
理等事項。
八、秘書室:文書、檔案、印信、事務、採購、出納、法制、研考、財
產管理、工友及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管理、公共關係、新聞發布
、財政統計資料蒐集與分析及不屬於其他科、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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