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設下列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高中職教育科:高中教育及職業教育事項。
二、國中教育科:國民中學教育事項。
三、國小教育科:國民小學教育事項。
四、幼兒教育科:幼兒教育事項。
五、終身教育科:終身及社會教育事項。
六、特殊教育科:特殊教育事項。
七、體育保健科:體育及衛生保健等事項。
八、工程營繕科:市立各級學校及機構等用地取得及營繕工程設計、規劃
及監造等事項。
九、課程教學科:行政電腦設備管理、各級學校資訊教育、國民中小學課
綱之推動、課程計畫審查、教師專業發展、教師進修研習、教育研究
發展及策進等事項。
十、秘書室:文書、檔案、印信、事務、採購、出納、法制、研考、財產
管理、工友、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管理、公共關係、新聞發布及不
屬於其他科、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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