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6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設下列各組,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諮詢輔導組:家庭教育之諮詢與輔導及家庭教育研究及發展事項。
二、活動推廣組:家庭教育活動之辦理與文書、庶務、財產管理及其他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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