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設下列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交通規劃科:交通政策研擬與推動、交通管理措施研擬、整體交通運
輸系統規劃、交通運輸資料蒐集分析、基地開發交通影響評估審查、
區域道路交通改善規劃、整體交通電腦化號誌系統之管理、控制及維
護、交通號誌規劃、施工與管理維護、交通管理資訊中心建置及維護
、不屬於其他科、室之交通技術事項。
二、運輸管理科:公共運輸督導管理、大眾捷運運輸業及公有大眾捷運系
統財產督導、與航空站及港埠相關業務、網站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交通工程科:道路交通標誌與標線規劃設計施工及維護管理、道路槽
化設施、反射鏡設施、道路交通設施共桿簡化施工維護管理、臨時標
線施工、道路交通標誌與標線簡易緊急搶修、自發光標誌設施規劃設
計施工等事項。
四、交通行政科: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業務、法制業務、交通緊急應變
與動員業務、重要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計畫審議督導、停車業務督
導、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督導、交通事件裁決業務督導等事項。
五、秘書室:文書、檔案、印信、事務、採購、出納、研考、財產管理、
工友及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管理、公共關係、新聞發布及不屬於其
他科、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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